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如下:
通报详情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信息,通报了2022年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部组织8家部级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抽查,抽取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样品275个,抽样基数665吨,涉及237家生产企业、50家经销企业和个体商户。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
有机肥料:有机质含量不足、pH值超标和重金属含量超标。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微量元素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
微生物肥料:有效活菌数不足。
肥料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较为普遍,标准明确要求标识而不标识、标识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较为突出。
根据本次抽查情况,农业农村部提出了整改要求。
1、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到位。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组织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对不合格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到位,并将查处结果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监管和处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不合格产品肥料生产企业作为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持续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登记产品,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肥料登记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登记。不合格产品肥料生产企业涉及承担有关财政项目的,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从严从快处理,如不合格批次产品享受了相关财政补贴,按程序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精准施肥方案 、肥料检测套餐、肥料检测
注意!5月1号开始这些肥料标识都是禁止的
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与要求》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适用于所有肥料产品的标识,适用范围较大,修改内容较多,标识内容严格。
2022-05-09 07:41:46
肥料动态|2021年化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解读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化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2022-02-15 05:33:42
肥料趋势-有机肥料-绿色循环种养重中之重
有机肥料亦称“农家肥料”,指由动物的排泄物或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而成的肥料。有机肥有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土壤养分活力、净化土壤生态环境、保障蔬菜优质高产高效益等特点,是设施蔬菜栽培不可替代的肥料。
2021-12-27 0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