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法规
一、国家级
(一)通知公告
1.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2026.07.29)
//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60729115807198.html
2.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扩大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范围的通知
药监综妆〔2026〕54号(2026.07.09)
//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60710111404157.html
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药监综妆〔2026〕53号(2026.07.07)
//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60707170329111.html
4.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2026.07.21)
//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607211930582131911.html
5.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2026.07.15)
//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60715161733180.html
二、省市级
(一)通知公告--山东省
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的公告(2026.07.22)
//mpa.shandong.gov.cn/col/col116205/art/2026/art_26778bf4ec1e42089df97509e525525a.html
(二)通知公告--福建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6.07.23)
//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607/t20260723_7191504.htm
(三)通知公告--河南省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26年第83号)2026年第83号(2026.07.21)
//yjj.henan.gov.cn/2026/07-22/3378103.html
(四)通知公告--湖北省
湖北省2026年6月化妆品行政许可公告(2026.07.07)
//mpa.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qtwj/202607/t20260707_5972212.shtml
(五)通知公告--辽宁省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化妆品备案分类分级管理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辽药监告〔2026〕76号(2026.07.10)
//ypjg.ln.gov.cn/ypjg/gzhd/yjzj/2026071016322831796/index.shtml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2026.07.21)
//ypjg.ln.gov.cn/ypjg/zwgk/gztz/hzp/2026072114261858961/index.shtml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若干举措》政策解读(2026.07.23)
//ypjg.ln.gov.cn/ypjg/zwgk/flfg/zcjd19/2026072314543640414/index.shtml
(六)通知公告--福建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6.07.23)
//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607/t20260723_7191504.htm
(七)通知公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公告(2026.07.17)//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607/c045e3ee8d2c44309cc40cbb2810542f.shtml
(八)通知公告--海南省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2026.07.23)
//amr.hainan.gov.cn/himpa/xxgk/tzgg/202607/t20260723_4115958.html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 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2026.07.07)
//amr.hainan.gov.cn/himpa/xxgk/tzgg/202607/t20260707_4106160.html
国际政策法规
一、欧盟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欧盟发布新版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2026.07.08)
//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3531_00_e.pdf
该草案旨在落实法规(EU) 2025/1222中CMR物质管控要求,并结合SCCS最新安全评估结论,对《EC 1223/2009》附录II禁用物质、附录III限用物质、附录V防腐剂清单同步增补与修订。全面禁止汞类化合物用于化妆品,更新CBD、BHA、羟苯丙酯使用限值,同时新增多项CMR物质。
抽检通告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 (2026年第3期)(2026.07.20)
//mpa.gd.gov.cn/zwgk/jgsz/jcj/cjxx/hzp/content/post_4926762.html
2.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6年第125期)(2026.07.09)
//ypjg.ln.gov.cn/ypjg/zfxxgk/fdzdgknr/jdjc/2026070909202278653/index.shtml
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6〕69号(2026.07.21)
//yjj.shanxi.gov.cn/xxfb/gsgg/202607/t20260721_10180845.shtml
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6年第147期)(2026.07.23)
//ypjg.ln.gov.cn/ypjg/zfxxgk/fdzdgknr/jdjc/2026072308565888360/index.shtml
召回通报
一、欧盟
1.物质名称 :2-(4-叔丁基苄基)丙醛(BMHCA,铃兰醛)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保加利亚
原产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通报编码:SR/02132/26
产品类别:除臭剂
风险类别:化学的
通报原因:产品含有禁用物质2-(4 - 叔丁基苄基) 丙醛(BMHCA),BMHCA 可能损害生殖系统、危害胎儿健康,并可能引起皮肤致敏。
通报国措施:产品从市场撤回。
【知识点】2-(4-叔丁基苄基)丙醛(BMHCA,铃兰醛)
2-(4 - 叔丁基苄基) 丙醛(BMHCA)具有生殖毒性与皮肤致敏性,欧盟化妆品法规已将其列为禁用物质,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全面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虽未明确列入禁用清单,但基于其生殖毒性、致敏性风险,不得主动添加,原料带入也应控制至未检出;若检出该物质,产品将按不合规处理,面临禁售、召回或销毁等监管措施。
2.物质名称 :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立陶宛
原产国:中国
通报编码:SR/02110/26
产品类别:底妆产品
风险类别:化学的
通报原因:根据成分列表,该产品含有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在留置型化妆品中:是被禁止使用的。D4可能损害生殖健康。
通报国措施:从市场撤回产品。
【知识点】D4
D4被《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 Regulation)分类为2类生殖毒性 H361f 怀疑具有破坏生育能力(Suspected of damaging fertility)的物质。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在2015年对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D5)在化妆品中使用的评估意见认为该物质可能含有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当D4作为D5中的杂质时含量应该保持足够低。SCCS在2010年对D4和D5在化妆品中使用的评估意见中,D4的毒理数据显示可以覆盖生殖毒性的系统毒性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17.8 mg/kg bw/day。
3.物质名称 :苯甲醇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捷克
原产国:波兰
通报编码:SR/02095/26
产品类别:香水
风险类别:化学的
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苯甲醇,但其存在未在成分列表中注明。消费者可能对此不知情,并可能出现过敏反应或皮肤致敏。
通报国措施: 产品从市场召回。
【知识点】苯甲醇
苯甲醇是欧盟化妆品法规列出的26种已知致敏香料之一。部分易过敏体质人群(尤其是对香精或防腐剂敏感者)接触后,可能引发免疫性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红肿、瘙痒、荨麻疹、水疱等)或非免疫性接触性荨麻疹。
4.物质名称 :大麻二酚和Δ9-四氢大麻酚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德国
原产国:奥地利
通报编码:SR/02017/26
产品类别:乳霜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大麻二酚和Δ9-四氢大麻酚(其测量值分别高达0.5%和0.3%重量比),这些均为具有精神活性作用的物质,可引发中枢神经系统紊乱。
通报国措施:禁止产品上市销售。
【知识点】THC
THC(四氢大麻酚简称),又称Δ9-四氢大麻酚(Δ9-THC)、Δ1-THC(根据旧命名法)、屈大麻酚(Dronabinol,化学合成药品),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服用后可引起快感或幻觉,易引起轻度上瘾。大麻长期以来难以被法律和道德接纳,主要是因为其中含有的THC等成分具有成瘾致幻的作用。
5.物质名称 :氢醌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原产国:法国
通报编码:SR/02102/26
产品类别:美白乳液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氢醌,这是本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成分。氢醌可能引起过敏性皮肤反应,并可能导致癌症和严重眼部损伤。
通报国措施:边境拒绝进口、产品销毁。
【知识点】氢醌
对苯二酚,又名氢醌,氢醌是欧盟化妆品法规所列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受附录II第1339条款监管,仅在附录III第14条款规定条件下受豁免使用。中国也将氢醌列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禁用组分,表1中34号原料。氢醌有一定的副作用,是一种皮肤致敏剂,可引起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6.物质名称 : 对苯二胺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奥地利、德国
原产国:印度
通报编码:SR/01646/26、SR/02131/26
产品类别:染发剂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SR/01646/26 该产品含有未添加耦合剂成分的 对苯二胺,这种物质在长时间接触头皮上与之接触的头发时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和皮肤致敏性。此外,它还含有“亮绿”成分,后者同样具有皮肤致敏性,且未被授权用于染发。
SR/02131/26 该产品中对苯二胺(PPD)的浓度过高(测得值高达 6.5% 重量)。PPD 可能会引发皮肤过敏反应。
通报国措施:终端召回。
【知识点】对苯二胺
对苯二胺(Para-phenylenediamine,简称 PPD),又名 p-苯二胺、1,4-苯二胺、乌尔丝D(Ultramarine D)。是欧盟化妆品法规所列的化妆品限用物质,收录在附录III第8a与8b条。只可用作为氧化型染发产品染发成分或在睫毛染色产品中使用,产品使用时最大允许使用浓度2%(以游离基计),且必须在标签中标注特定的警示语。
7.物质名称 :甲醇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希腊
原产国:中国
通报编码:SR/02099/26
产品类别:指甲油
风险类别:化学的
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过量的甲醇(测量值为 0.7%)。此外,该产品还含有甲醛,而这是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成分。甲醇对中枢神经系统和眼睛具有极强的毒性。摄入甲醇会导致失明和死亡。甲醛是一种皮肤刺激物,可引发过敏反应,并可能致癌。
通报国措施:将产品撤出市场。
【知识点】甲醇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概述中表2中有毒物质限量的要求,化妆品甲醇的残留量应符合“甲醇不得超过2000 mg/kg”。
8.物质名称 :苯甲酸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克罗地亚
原产国:土耳其
通报编码:SR/02096/26
产品类别:发胶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该产品所含苯甲酸浓度过高(测量值为 0.76 %)。苯甲酸会导致皮肤刺激。
通报国措施:进口商货物在边境被拒收。
【知识点】苯甲酸
苯甲酸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见表4序号7;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总量 0.5%(以酸计);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无;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无。 化妆品限用组分,见表3序号4;适用及(或)使用范围:淋洗类产品;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总量 2.5%(以酸计);其他限制和要求:无;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无。
9.物质名称 :过氧化氢
通报时间:2026.07
通报国:法国
原产国:中国
通报编码:SR/01787/26
产品类别:牙齿美白笔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过量的过氧化氢作为漂白剂(测量值:重量为 8.1%)。过氧化氢若被吞食,则具有危害性,且在与皮肤或黏膜接触时还可能引起刺激和溃疡。
通报国措施:对产品进行销毁。
【知识点】过氧化氢
过氧化氢为化妆品限用组分,见表3序号19;适用及(或)使用范围:(a)发用产品,(b)肤用产品,(c)指(趾)甲硬化产品;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a)总量12%(以存在或释放的 H2O2计),(b)总量4%(以存在或释放的H2O2计),(c)总量2%(以存在或释放的H2O2计);其他限制和要求:无;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a)需戴合适手套; 含过氧化氢;避免接触眼睛;如果产品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b)含过氧化氢;避免接触眼睛;如果产品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c)含过氧化氢;避免接触眼睛;如果产品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
一、国内资讯
1.中检院办公室关于举办化妆品及新原料质量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2026.07.27)
//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pxtzh/202607270855062138926.html
2.中检院办公室关于举办“妆评云课堂”公益培训(2026年第2期)的通知(2026.07.22)
//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pxtzh/202607221237202132629.html
3.贵州铜仁全面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2026.07.14)
//www.samr.gov.cn/xw/df/art/2026/art_056429be242443eca3348db304d293e8.html
4.安抚东率团赴英国开展化妆品和生物制品技术合作(2026.07.13)
//www.nifdc.org.cn//nifdc/gjhz/gjjl/202607131546472120971.html
5.中检院召开化妆品企业座谈会 共促美丽经济高质量发展(2026.07.01)
//www.nifdc.org.cn//nifdc/gzdt/ywdt/202607011145072104687.html
6.三年提质护航美丽产业 精准监管筑牢用妆防线——江苏省药监局出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6.07.16)
//da.jiangsu.gov.cn/art/2026/7/16/art_84602_11804763.html
7.2026年“苏妆”云微课 第八讲(2026.07.20)
//da.jiangsu.gov.cn/art/2026/7/20/art_84602_11806178.html
8.江苏省药监局指导举办南京美妆产业发展促进会(2026.07.22)
//da.jiangsu.gov.cn/art/2026/7/22/art_84602_11807211.html
9.湖北绿无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6年6月)(2026.07.07)
//mpa.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qtwj/202607/t20260707_5972230.shtml
10.辽宁省药监局制定出台化妆品非现场检查工作规定(2026.07.22)
//ypjg.ln.gov.cn/ypjg/jgyw/2026072209173742970/index.shtml
11.太原市局开展化妆品经营合规专题培训(2026.07.27)
//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607/t20260727_10185139.shtml
12.太原市县两级联动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2026.07.16)
//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607/t20260716_10177893.shtml
13.山西省药监局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化妆品合规经营专题辅导(2026.07.10)
//yjj.shanxi.gov.cn/xwzx/yjxw/202607/t20260710_10174177.shtml
14.阳泉市局开展防晒类化妆品日常检查与抽样工作(2026.07.27)
//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607/t20260727_10185144.shtml
15.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2026.07.01)
//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zcjd_16814/202607/t20260721_293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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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华测检测联合天津市日用化学品协会与北京日化协会举办京津冀日化行业培训交流会,赋能企业出海合规
4月28日,“2026年度京津冀日化行业培训交流会”在天津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天津市日用化学品协会主办,北京日化协会支持,CTI华测检测协办。多方携手,旨在帮助京津冀地区化妆品企业精准把握国内外最新监管要求,提升合规能力,顺利开拓国际市场,助力行业在转型调整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6-05-06 03:01:01
CTI华测检测上海日化科创中心全面升级,聚焦美丽健康产业打造一站式技术新平台
2026年1月16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TI华测检测,股票代码300012)上海日化科创中心正式完成全面升级并启动运营。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的时代背景下,该中心将聚焦美丽健康产业,打造化妆品与口腔护理产品领域的一站式技术服务平台,以前沿科技与严谨标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6-01-23 05:39:50
相约7月17日 | 华测实验室邀您参与“美妆创新趋势解读&日化实验室智能化建设运营管理”研讨会
CTI华测检测“美妆创新趋势解读&日化实验室智能化建设运营管理研讨会”将于7月17日在深圳召开。
2024-07-10 07: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