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周刊(26.6.11-6.17)

2026-06-23 06:55:08 203

监管资讯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商业广告引证内容,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明确适用范围。《指南》明确“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等概念及其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强调广告主依法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规范引证内容。《指南》针对实验测量、统计调查、文献资料等不同情形,细化不同类型引证内容的规范性要求,并对广告引证内容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等作出分类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细化监管规则。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广告,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广告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对借绝对化用语等导致消费者对其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错误认知的违法情形作细化列举,以进一步健全广告监管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等违法广告,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其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切实防范通过制造所谓“萝卜坑赛道冠军”等手段加剧“内卷式”竞争。


  2.无资质不得测食品!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近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近年来,网络测评快速兴起,测评类经营主体通过开展测试、对比分析数据、引用专业检测结果或者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发布测试过程与评价结果,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


  但一些网络测评存在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等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信任度和购物体验,也扰乱市场环境。出台《规范》,是推动网络测评活动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


  《规范》明确,从事网络测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规范》要求,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对食品开展检验检测的,测试方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不得采取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规范》提出,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对产品进行评价,应当进行说明。网站平台要加强对网络测评信息内容管理,及时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


  3.国务院食安办重磅发声:没有“特供酒”发现一律严惩


  2026年6月12日,国务院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特供酒”专项整治成果。假借党政机关、军队名义制售“特供酒”属于违法行为,这类酒品多为劣质勾兑假酒,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还会破坏党政军公信力。此前多部门已出台规定明令禁止相关产销行为,但不法分子转而采用隐蔽方式继续违规销售,为此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开展专案查办,对违法链条进行全面打击。


  本次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相关部门累计查实涉案“特供酒”7.52万箱,这类酒品主要由食用酒精搭配香精勾兑而成。行动共立案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关停多家白酒生产、酒类销售及配套包装企业,捣毁无证生产窝点。同时线上查处7家违规平台、61家问题网店与78个违规直播间,督促平台下架问题商品、清理虚假宣传内容。目前不法分子演化出五类新型违规手段,包括注册暗示特殊背景的企业、使用误导性商标、设计关联党政军元素包装、跨平台流窜直播、用暗语话术诱导消费,隐蔽性大幅提升。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从生产、销售、平台管理、营销宣传等环节强化全链条管控,督促酒类企业落实溯源管理,压实电商平台审核与巡查责任,严查各类变相销售“特供酒”的行为。公安部门也将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挖犯罪源头。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所有宣称“特供”“专供”的酒类均为骗局,选购酒水请选择正规渠道,发现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共同抵制“特供酒”乱象。


  4.关于公开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7月13日。修改单内容如下:


  将附录A的“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更改如下:


  “商品类别”的“罐头”细分为“畜禽水产罐头”和“其他罐头”,并规定k值分别为2.5和8.0。


  更改脚注d为“冲调类产品k值取11.0,自带容器冲泡类方便米/面k值取15.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增加脚注o为“挂耳咖啡产品k值取8.0。

 

  网络餐饮


  1.广东主流网络餐饮平台集体签约,打响网络餐饮品质转型战!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网络餐饮平台签约活动,美团、淘宝闪购、京东外卖三大主流平台参与其中。活动现场,平台方共同签署了《广东省网络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与食品安全自律公约》,监管部门还与各平台签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共治协议》,以此落实国家网络餐饮相关新规要求,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发展,构建政企协同共治的全新监管格局。


  本次签署的《自律公约》共五章二十一条,围绕平台主体责任、入网餐饮商户管理、配送人员关怀、社会共治等作出全面规范。公约明确平台需设立专职食安管理岗位,严格落实商户资质实质性审查与定期复核,要求商户公示完整经营信息、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并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同时公约划定经营红线,禁止平台实施不正当营销、“二选一”、强制调价等行为,也要求算法规则保障配送人员人身安全与合理收入。值得关注的是,公约首次建立跨平台商户“黑名单”共享机制,对严重违法商户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受限”。


  《协同共治协议》确立八项政企联动机制,涵盖准入审核、线索处置、数据报送、应急管理等多个维度。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压实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骑手、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广东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平台严格落实各项约定,将自律举措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呼吁全行业参与共治。此次签约将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动省内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太原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傍名牌”“傍商圈”问题


  为严厉整治网络餐饮领域“傍名牌”“傍商圈”乱象,规范线上餐饮经营秩序,保障品牌企业合法权益,守护消费者食品安全与消费权益,助推全市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6月8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网络餐饮“傍名牌”“傍商圈”治理调度会。


  会议汇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主流外卖平台、核心商圈及知名餐饮品牌等多方代表,梳理出像素级仿冒名牌、虚构商圈引流、虚假连锁、“幽灵外卖”等突出乱象,研判治理难点并统筹部署整治工作,着力破解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维护市场与消费秩序。


  本次整治明确五大治理方向,实施系统化、精准化监管。当地将统一线上店铺标注标准,划分经营业态与商圈范围,依托行业协会强化商户自律;搭建政企常态化会商机制与投诉处置联盟,助力品牌维权、快速化解消费纠纷;督促外卖平台收紧入驻审核,实行品牌与商场资质双重核验,对问题店铺采取限流、下架等处置措施。同时加大线上线下联合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设经营地址等违法行为,并通过宣传科普提升消费者辨别能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3.聚焦网络餐饮服务主体责任落实,长沙出台新规!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长沙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管理规定》,该文件将于6月18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针对网络餐饮线上线下经营脱节、线索流转缓慢、执法衔接不畅等监管痛点,新规依托现行食品安全、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制定,通过制度创新打通监管壁垒,推动当地网络餐饮监管从分段管理转向一体联动,打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样板。


  新规搭建起权责明晰的监管架构与闭环处置流程,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长沙建立“市级牵头、属地落实、全域联动”监管模式,明确市、区县两级监管职责;依托智慧监管平台设定严格时限,实现监管部门与平台双向线索快速流转、处置反馈。同时按照违法情节划分三类惩戒标准,对无证经营、资质造假等严重行为予以清退,对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责令停业整改,对轻微违规采取警示、限流等柔性措施,整改复核通过后方可恢复经营。此外,新规着重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主动开展风险排查,推动平台从被动配合转为主动治理,形成监管部门、平台、商户三方共治模式。


  近年来长沙已通过多项整治举措规范网络餐饮市场,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提升监管标准化、常态化水平。下一步,当地将开展政策培训,推动规定全面落地,持续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并总结推广一体化监管经验。这套全新监管体系将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消费者权益,助力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肉制品行业


  1.齐齐哈尔市全面推行烤肉行业牛肉溯源监管新模式


  为擦亮“国际烤肉美食之都”金字招牌,筑牢特色餐饮食品安全防线,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手段,于3月27日起全面推行烤肉行业牛肉溯源监管新模式,构建起“一店一码、扫码溯源”数字化监管体系,以精准化、规范化监管赋能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让群众吃得安心。


  目前,齐齐哈尔已有1008家经营主体完成溯源码制作与公示,整体覆盖率达94.2%,实现牛肉从采购、加工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当地统一设计专属溯源二维码,整合门店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肉品检疫检验证明、后厨加工视频等四类信息,并明确张贴规范。溯源码设置在门店橱窗、菜单、收银台等醒目位置,消费者可随时扫码查看食材相关信息,监管人员也能依托该系统开展线上核查,让肉品消费全程透明可查。


  当地同步制定溯源码信息制作标准,要求商户及时更新各类凭证资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材储存等管理制度,由专人每日核验溯源信息。这套模式形成商家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共治体系。下一步,当地将持续优化数字化溯源监管机制,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动烤肉产业规范提质、长效发展。


  2.行刑衔接护民生宝鸡肉制品整治出实招


  2026年6月,宝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强化行刑衔接工作,针对肉制品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打破部门监管壁垒,聚焦肉制品掺假、以次充好、非法加工等违法行为,依托协同机制开展联合治理,全力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两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文件,搭建起完善的协同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执法标准与处置流程,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挂牌督办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专项行动聚焦农贸市场、乡村集市、肉制品小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通过巡查、抽检、暗访等方式全面排查。


  依托信息共享平台,两部门整合监管、抽检及案件线索数据,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实现肉制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链条闭环监管。通过常态化执法与系统化治理,持续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3.重庆曝光23起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这些红线千万别踩!


  近年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6年以来已累计查处涉及无证生产经营、肉类未经检验检疫、原料和食品过期、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过程控制不严格、标签标识不合规等违法案件732起。


  针对曝光案例,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发布行业警示,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落实进货查验、库存管理、过程管控等主体责任,规范添加剂使用与产品标签标注,杜绝掺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下一步,重庆将继续保持肉制品监管高压态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到违法失信行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持续净化肉制品市场环境。


  4.澳门检出凤爪样本含李斯特菌涉事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


  澳门市政署在常规食品抽检中发现,澳门富田菜篮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柠檬无骨凤爪,李斯特菌检测结果达到不满意水平,不符合当地《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相关要求。


  针对此次抽检问题,市政署依法勒令涉事企业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并全面召回问题食品,要求企业整改生产制备流程,直至复查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同时,监管部门督促该企业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卫生督导课程,强化从业人员卫生管控意识,并提醒全行业严格把控制作、贮存环节,做到生熟分开、留存购销单据,防范食品交叉污染。

 

  【知识点】李斯特菌


  多数致病菌仅在常温快速繁殖,李斯特菌却具备独特耐低温特性,0℃至4℃冷藏柜内仍可缓慢增殖,是奶制品、熟食肉类、沙拉、三明治等高风险品类的重点管控微生物。该菌来源广泛,畜禽肉类、生鲜水产、加工熟食均可携带,加工环节生熟工具混用、成品未及时密封冷藏、熟食长时间常温放置,都会大幅提升污染概率。


  李斯特菌中毒初期症状与普通肠胃炎相似,易被忽视;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及免疫低下人群属于高危群体,一旦感染,病菌可侵入血液、神经系统,引发败血症、脑膜炎等重症,存在较大健康隐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常因忽视冷藏消杀、分装容器清洁不到位等,出现批量污染问题,也是市场抽检中高频不合格指标。


  提醒广大消费者,冷藏食品并非绝对安全。购买即食类食品尽快食用,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食用前彻底加热,尤其老人、孕妇等群体更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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