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解读|强制性国标GB 31892-2026《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2026-06-12 07:10:13 3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31日批准发布GB 31892-2026《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标,将于202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全面替代GB 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同时部分替代GB 28477-2012《儿童伞安全技术要求》,从物理机械安全、化学有害物质、电器元器件安全三大维度升级伞具安全管控,升级全品类伞具国内安全准入门槛。

  

 

01新标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品类伞具包括:手开手收、手开自收、自开手收、全自动开收伞具、直骨伞、缩折伞、手持式(晴雨伞、工艺伞、塑料伞等)、固定式(庭院太阳伞、户外遮阳伞)、儿童伞(3~14周岁)。

  

02新标的主要技术变化

 

 (一)机械和物理性能

  新增4项术语定义:伞、儿童伞、珠尾、可拆卸部件;修订边缘、尖端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修订伞帽长度、顶端直径限值,修订珠尾尺寸与拉力指标;新增儿童伞手柄尺寸规范,规避夹手风险;新增自动伞防误开测试,儿童伞经跌落试验后不得自主弹开;新增可拆卸小零件管控,无警示标签产品零件不能落入玩具小零件测试仪,防止窒息危险。更新抗风强度的测试方法,破损后不应出现尖锐伤人缺陷。

 

 (二)化学安全

 

 (三)电气性能

  新增带电功能伞具管控,伞具带有电气元器件时,电气安全必须满足GB/T 4706.1家用电器通用安全要求。

 

 (四)标识

  新标准删除了“标志”项目,新增“标识”要求:儿童伞应在产品或其销售包装上标明适用儿童使用的声明,如:“本产品适合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儿童使用”,“适用年龄:3周岁至14周岁”等。

  温馨提示:新标准将于2027年4月1日起实施,在2027年4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对于2027年4月1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伞类产品,自2028年4月1日起应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CTI华测检测建议

  GB 31892-2026为强制性国标,落地后国内市场在售伞具需合规抽检,不合格产品面临下架、召回风险,CTI华测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加强跟进新标要求的学习及解读,了解不达标生产带来的危害,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提前优化产品符合新标要求,规避因产品不合规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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