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附录XVII微塑料限制条款修订,豁免规则迎来重要调整

2026-06-15 07:05:18 630

2026年6月2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法规(EU)2026/1168,对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第78条限制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合成聚合物微粒(SPM,俗称“微塑料”)限制条款的豁免范围。

 

  本次三大核心修订内容


  1.完善医药类产品豁免(追溯生效:2023年10月17日)

  修正原第4段(b)点条款表述偏差,明确人用药品、兽用药品全部纳入微塑料限制条款豁免范围,还原法规最初制定意图。


  2.新增研发用途豁免(追溯生效:2023年10月17日)

  新增第4段(f)点,即新增研发场景豁免条例:用于产品及工艺导向型研发(PPORD)的合成聚合物微粒,只要年使用量不超过1吨,即可豁免管控。


  3.收紧基体包裹类微塑料豁免(正式生效:2028年6月22日)

  修订原第5段(c)点,针对被永久包裹在固体基体中的微塑料,明确豁免门槛:仅预期最终使用时长≥1年的产品,才能享受豁免。

 

  法规要点回顾


  2023年9月27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23/2055,对REACH附录XVII进行了修订,新增第78条款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限制条款。该条款已于2023年10月17日生效(具有过渡期的特定产品除外)。


  1.管控范围和管控要求

  •   管控范围为物质和混合物,如闪粉、化妆品、洗涤剂、织物柔顺剂、药品等。
  •   禁止微塑料以纯物质形式投放欧盟市场;
  •   微塑料在混合物中重量占比必须低于0.01%


  2.“合成聚合物微粒”(SPM)的判定规则

  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含碳固体聚合物(合成聚合物或经化学改性的天然聚合物):

  •   在颗粒物中含量超过1%;或者在颗粒(包括具有液体核心的颗粒,如囊泡)表面形成连续的涂层。其中颗粒物尺寸需满足:所有维度尺寸≤5 mm或长度≤15 mm且长径比>3。
  •   按REACH附录XVII的Appendix 15测试,不可降解;
  •   按REACH附录XVII的Appendix 15测试,其溶解度≤2 g/L。

  最新完整版豁免清单

  (含本次修订)


  1.工业用合成聚合物微粒或其混合物,如用于汽车制造/半导体制造的SPM;

  2.医药产品、兽药产品、肥料、食品添加剂、体外诊断设备等产品;

  3.在预期使用过程中难以释放到环境的SPM,如色谱柱,滤水盒,打印机墨粉;

  4.物理性质在预期的最终用途中被永久改变,使聚合物不再属于本条款管控范围的SPM,如在生产塑料瓶的过程中融化的颗粒状PET;

  5.在预期最终使用期为1年或更长时间内,永久性地结合到固体基质中的SPM,如含SPM的胶水。

  6.单独使用或存在于混合物中,用于产品和工艺导向研发,且年用量不超过1吨的合成聚合物微粒。

 

  企业合规应对方案


  微塑料检测区别于常规有害物质检测,需结合多维度测试综合判定,业内主流合规思路如下:

  •   先对照豁免清单,确认产品是否属于豁免范畴;
  •   按需出具检测报告:生物可降解测试报告、溶解度>2 g/L检测数据、无碳聚合物鉴定报告等;
  •   凭借相关材料证明产品不符合受限微塑料定义,依法规避管控要求。


  欧盟微塑料管控持续趋严且规则不断细化,建议出口企业提前完成产品筛查与检测,做好产品调整与相关资料准备,避免因法规变动造成出货受阻。

免费获取更多专业咨询
我已阅读并同意 《CTI华测检测隐私政策》 《会员注册协议》

*新号码将自动注册

立即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服务 更多 >
  • 热线电话
  • 业务咨询
  • 快速询价
  • 在线客服
  • 报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