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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每周资讯丨2023年第49期

2024-01-08 08:18:24 199

【政策法规】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2023年第38号),组织制定了《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aojiangongneng@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 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特食〔2023〕2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修订后的《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市场局制定的《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特食〔2022〕1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该通知文件原文。

 

  • 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特食〔2023〕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市场局、省卫健委制定的《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发〔2021〕74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通知文件原文。

 

【监督抽检】

 

  •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2023年,南通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守牢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底线。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第八批)。希望全市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其中涉及特殊食品的是案例二: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案

        2023年11月1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浙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计量抽检,经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检测,该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46%,包装空隙率不合格。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12月18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保健食品21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7期)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水果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3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77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其中涉及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大参林潭村东药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富莱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莱欣®钙维生素D软胶囊,总砷(As)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告(深市监通告〔2023〕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共13947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401家。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已按规定实施后续核查处理。其中,保健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砷;特殊膳食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其他类别食品抽检结果详见附件1。

        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现将监督抽检结果予以通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8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0类食品16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609批次、不合格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中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批文动态】

 

  • 2023年12月27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2023年12月29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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