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匆匆结束,过去一年全球环保法规动态更新频繁,对于出口企业来讲,产品往往需要销往多个地区,如何降低产品投放国际市场后的违规风险,也给环保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那么这一年的法规变化你真的都了解吗?新的一年又有哪些即将生效的条款值得企业重点关注呢?跟着CTI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5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网公布了一项立法提案(Initiative),建议将四溴双酚A(TBBP-A)和中链氯化石蜡(MCCPs)添加到欧盟RoHS限制物质清单中,官网显示预计在2022年第四季度欧盟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但是目前法案草案尚未发布,相关公众咨询暂未开启,2023年各企业还需重点关注该动态。
豁免条款
2022年1月13日,Oeko-Institut在其官网公布了RoHS 2.0指令豁免Pack 22的最终评估报告,报告中针对6(a)/6(a)-I、6(b)/6(b)-I、6(b)-II、6(c)、7(a)、7(c)-I和7(c)-II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给出了相应的延期建议。2022年2月17日,Oeko-Institut在其官网公布了Pack 22的评估报告的修订版,修正案对6a(II)条款的表述进行了修订。
2022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上共发布了12个修订指令,修订了RoHS指令附件Ⅲ的豁免条款,主要涉及灯中汞含量的豁免,其中多项条款延期申请被拒绝,分别获得12个月或18个月的过渡期。
2022年2月25日,Oeko-Institut在其官网公布了RoHS 2.0指令豁免Pack 24(均为铅含量豁免条款)的最终评估报告,报告中针对豁免清单附件Ⅲ中的5(b),18(b),18(b)-Ⅰ,24,29,32和34条款,附件Ⅳ中的34条款延期与否给出了相关建议。
2022年9月22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欧盟RoHS 2.0附件Ⅳ豁免条款修订指令(EU)2022/1632和(EU)2022/1631,新增了关于铅豁免的第27条款的(c)(d)点以及第48条款。
2022年12月19日,Bio Innovation Service在其官网公布了RoHS 2.0指令豁免Pack 23的最终评估报告,报告中针对RoHS 2.0指令附件Ⅲ4(f),8(b),8(b)(Ⅰ),9,9(a)(Ⅱ),13(a),13(b),13(b)(Ⅰ),13(b)(Ⅱ), 13(b)(Ⅲ),15和15(a)豁免条款的延期与否给出了相关建议,部分条款被建议不予延期。
2022年6月1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将N-羟甲基丙烯酰胺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共包括27批224项物质。
2022年9月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9项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会被加入SVHC正式清单,成为第28批SVHC物质。
9项物质分别为:1,2-二(2,4,6-三溴苯氧基)乙烷、四溴双酚A、双酚S、偏硼酸钡、3,4,5,6-四溴-1,2-苯二羧酸双(2-乙基己基)酯,包括包括任何单独的异构体和/或其组合、4-羟基苯甲酸2-甲基丙酯、三聚氰胺、全氟庚酸及其盐、2,2,3,3,5,5,6,6-八氟-4-(1,1,1,2,3,3,3-七氟丙烷-2-基)吗啉和2,2,3,3,5,5,5,6,6-八氟烷-4-(七氟丙基)吗啉的反应物料。
第50项:多环芳烃
自2022年8月10日起,新增在人造草皮场地、操场或运动应用中用作填充物颗粒或覆盖物中PAHs总量≤20 mg/kg的管控要求正式生效。
第63项:铅及其化合物
自2022年8月10日起,关于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中增加新要求:湿地射击的枪弹中铅含量不得等于或大于1wt%正式生效。
2023年生效
第68项:C9-C14PFCAs
自2023年2月25日起,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C9-C14PFCAs及其盐类的总和低于25 ppb,C9-C14PFCA相关物质的总和低于260 ppb。
第74项:二异氰酸酯
2023年8月24日之后不得用作物质、其它物质的组分或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除非:
(a)单独或混合使用的二异氰酸酯浓度小于0.1%(重量比),或
(b)雇主或自雇人士确保工业或专业用户已经在使用物质或混合物之前成功完成了安全使用二异氰酸酯的培训。
第76项:N,N-二甲基甲酰胺
2023年12月12日起,物质及此物质含量≥0.3%的物质及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经将对工人暴露的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列入相关化学品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物质及含有该物质浓度≥0.3%的物质或混合物不得生产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接触低于第1段规定的DNEL。
2022年5月24日,欧盟对已经被提议列为《斯德哥尔摩公约》作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UV-328、碳链长度在C14-17范围内且氯化程度等于或高于45%(按重量计氯含量)的氯化石蜡、毒死蜱、得克隆、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和相关物质5种物质的报告草案进行公众咨询,后续这些物质有可能会被纳入欧盟POPs法规。
2022年6月10日,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将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列入《斯德哥摩公约》附件A,并予以消除。预计不久欧盟也会将PFHxS纳入欧盟POPs法规禁用物质清单。
2022年11月2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2/2291条例,将欧盟POPs法规附件Ⅰ当中六氯苯的限值设定为10mg/kg(0.001%)。
2022年4月29日,法国发布第2022-748号法令,此法令的发布是为履行《环境法》第L.541-9-1条关于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生废物的产品的环境质量和特征信息的义务。对于不同的产品所要求公示的消费者信息不同,主要包括:可回收性、稀土元素含有情况、贵金属含有情况、含危险物质(包括REACH-SVHC)情况、回收料使用情况、可堆肥性、微塑料的存在情况等。
2023年生效
2022年5月3日,法国批准发布了2022年4月13日法令(Arrêté du 13 avril 2022),明确了此前提出的在包装材料和印刷品中管控矿物油的具体物质和限值:
2023年1月1日起,1至7个芳香环的芳香烃矿物油(MOAH)在油墨中的质量浓度不得超过1%。
2025年1月1日起,1至7个芳香环的芳香烃矿物油(MOAH)在油墨中的质量浓度不得超过0.1%;3至7个芳香环的MOAH化合物的浓度不得超过1 ppm(0.0001%)。
2025年1月1日起,由16至35个碳原子组成的饱和烃矿物油(MOSH)在油墨中的质量浓度不得超过0.1%。
过渡期:2023年1月1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包装和印刷纸张的库存周转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3月3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关于在商业活动中加工和分销含有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3:1)的某些关键消费品和商业物品的合规日期以及含有PIP(3:1)物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分销商的相关记录保存日期延后至2024年10月31日的公告。
2022年动态
2022年1月24日,美国纽约州州长签署了S4630B和S7737号法案批准并修订了《家庭和消防员保护法》,限制在软垫家具、床垫和电子外壳中使用某些阻燃剂。近期重点关注:自2022年12月31日起,制造商/进口商必须提交年度报告说明产品外壳或支架中使用的所有有机卤素阻燃剂。
2023年生效
2022年8月4日,特拉华州州长签署了HB77号法律,主要管控软垫家具,织物、屏障或装饰材料、覆盖物或缓冲材料、儿童产品当中的阻燃剂以及床垫或床垫组件当中特定的有机卤素化合物,该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提议下一步拟将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包括DEHP、DBP、BBP、DIBP)纳入中国RoHS有害物质清单。同时提出的中国RoHS后期的工作重点包括对SJ/T 11364标识要求进行调整,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2022年5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系列标准GB/T 39560(等同采用IEC 62321系列标准)9个标准均已全部实施,检测方法由GB/T 26125切换为GB/T 39560系列标准的具体时间与方式需关注官方通告。
2022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与其它几个部委共同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清单(2023)版》,清单上包括14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该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清单具体物质如下:PFOS类、PFOA类、PFHxS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抗生素以及已淘汰类(10种POPs物质)。
2022年动态
2022年5月14日,加拿大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拟议的《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2022》,该拟议法规将在最终法规生效之日起废除并取代2012版,新拟议的法规在现行法规基础上增加对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实施限制,同时,通过取消豁免或为豁免设置期限的方式对已在现行法规管控的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六溴环十二烷(HBCD)和多溴二苯醚(PBDEs)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施以进一步限制。
2023年生效
2021年,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SASO)发布沙特阿拉伯RoHS技术法规《电子电气设备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管控物质及限值同中国RoHS,管控6大类产品并依据产品类别分阶段强制执行。2022年已有2类产品生效,剩下4类产品均在2023年生效,出口沙特的这6类产品需要重点
管控产品 |
强制执行日期 |
|
1.家用电器 |
小型家用电器 |
2022年7月4日 |
大型家用电器 |
2022年10月2日 |
|
2.IT和通讯设备 |
2022年12月31日 |
|
3.照明设备 |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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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电气工具 |
2023年6月29日 |
|
5.玩具、娱乐和运动设备 |
2023年9月27日 |
|
6.监视和控制设备 |
2023年12月26日 |
。
2021年1月1日零点,英国结束了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正式成为独立于欧盟(EU)与欧洲经济区(EEA)以外的欧洲国家,随之而来的便是英国的环保法规独立生效。英国RoHS管控产品类型及物质管控要求同欧盟RoHS。对于标识要求,2022年11月英国政府决定将继续允许企业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英国合格评定UKCA标志或CE标志。
2022年8月越南工业和贸易部(MoIT)发布了一份新的RoHS法规草案“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中拟新增4项邻苯物质,草案中还新增了EEE投放市场前需要向当局提交符合性声明及产品需要显示符合性徽标等要求。该草案计划于2026年1月1日生效以取代现行越南RoHS法规。
2022年7月土耳其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法规草案》,草案中将管控的产品类型与限制物质分别增加到11类和10项,与欧盟RoHS指令2011/65/EU基本保持一致,目前草案在意见征询阶段。
随着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对有害物质管控法规执法力度的加强,产品出口到这些国家及地区也面临更多的挑战,并且随着有害物质管控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何做到合理规避风险,就需要企业及时了解产品投放地区相关法规管控的最新动态,并积极采取供应链调查或者检测的方式进行合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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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 | CTI华测检测“最新环保法规动态解读&企业智能化实验室建设及认可解决方案”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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